其實我是相當有想法的,我覺得我跟一般的無賴是不一樣的。我並不是一開始就打定主意要死賴著養我二十六年的父母,我鄙視那些年紀一大把卻死賴著要爸媽養的米蟲,都幾歲了還要人家養,可不可恥?自己都不為自己的生命負責,這樣活著的意義是什麼我就搞不清楚了。所以,若要準確的說,我想我應該可以這樣陳述;我是被逼的。我是被逼著要賴著我的父母的。怎麼說?一切都要從我國小的時候講起。
活在世界上,除了追求金錢,還要追求名聲。所謂的金錢,當然就是新台幣,如果你有辦法賺美金、人民幣,當然更好。人一但有錢,說話的聲音就不一樣;人一但有錢,走路的姿勢就虎虎生風;人一但有錢,再多不堪的行為都可以被接受。總而言之,一但你有辦法賺到錢,你就是天王,你就是天后,你就是萬能的天神。這是我在台灣這塊寶島生活了二十六年的心得。但無奈的是,當我還是個小學生時,我並沒有深深的體會到這一點,這也就是二十多年後我失敗的關鍵。說到名聲,其實也就是賺錢的方法,怎麼樣才能賺錢賺的又多又漂亮,這就是擁有名聲厲害的地方。
當我還是個小一學生時,我有一個朋友,有白白淨淨的皮膚,小小細長的眼睛,還有一頭烏黑亮麗的秀長直髮。每天,他的母親都幫他紮好一頭漂亮整齊的頭髮,讓他穿著燙整過的制服,像個小公主一般的來學校上課。我喜歡每天打電話給他,問他今天的回家功課是什麼。我總覺得,我們這樣每天的通話便證明了我跟他之間有種強烈的情誼,他是我最好的朋友,當然,我也是他最好的好朋友。相較於擁有忙於工作的父母親的我,我的頭髮永遠是簡單的學生頭,早上我可能會忘記整理,襪子永遠都找不到剛好的一雙,襯衫從衣服堆中檢出來時,往往也是縐巴巴的,更讓我印象深刻的是,其實我沒有洗澡的習慣,更不要說刷牙洗臉了。因此,我的特殊不只在於我豪邁的衣著,也在於我特殊的味道,這樣六年下來,我似乎沒有什麼朋友,連上面提到的那一位小公主,也在中年級時發現我的與眾不同而開始和我疏離。
小時後,一開始還不知道什麼是群眾力量。我們的生活就是順從鐘聲和老師的命令,鐘聲響了就要怎樣,老師說什麼就是什麼,沒有人會反抗,也沒有人敢反抗。一群人,就是聽著最有力的那個人說話,服從就對了。所以,一個人如果站在有力的位置上,管他到底有沒有力,他都可以讓幾十個人不敢跟他抗衡。老師說穿了也不過是一個轉圈圈等領錢的傢伙,但是他就偏偏站在老師的位置上,所以當學生的就只好乖乖的讓他指揮,讓他罵,管他有沒有所謂的道理。所以,群眾哪裡有力量,群眾是無力的,無力的跟一群待宰的小羔羊一樣,管他自己被吃有沒有道理,反正乖乖的等著挨宰就對了。但有一天,我突然發現,整件事情並不是像我所想的那樣單純。一群小羊,看到有權力的人是如此的殘暴,他們也會想要得到相同的權力。一隻小羊還是可愛無辜的,但三隻小羊就再也可愛不起來了。在一群總是默默服從,不敢反抗的小羊前,一但給他們任何機會去欺壓弱小,他們絕不放過,甚至還要變本加厲。當一群小羊在一起,他們有力的很。就是在這個時候,我看到群眾的暴力。還記得那天是一個悶熱的夏季午後,我和一群人站著聊天,我們在聊的,是我們的姓氏。我依稀記得,姓李的好像有當過皇帝,雖然我不是那麼確定,但我好像在連續劇裡有看過這樣的情節。所以,我驕傲的說:「古代有姓李的當總統唷,我也姓李唷。」突然,有一個女生大聲的說:「哪有?誰呀?你是說誰呀?總統姓蔣,又不姓李,你亂說。說謊,說謊,說謊……。」那時候,沒人知道後來的總統還真的姓李。但別人姓啥跟我們又有啥勞子關係,總之,小學生能談論的話題總是特別多。我只記得那個時候的我完全慌了,我一時也想不出是誰當過總統呀,哎呀,是皇帝,但我真的想不起來哪個皇帝姓李呀。我只好紅著臉說:「是皇帝,是皇帝啦。」這時群眾鼓譟的聲音更大聲了:「哪有古代皇帝姓李的,你吹牛,你說謊,你吹牛,你說謊……。」接著,有人開始推我,一隻手接著一隻手,一邊推一邊大聲說:「你說謊,你說謊……。」直到我被推倒在地,大吼了一聲之後,那群人才笑著散開。現在想想,還好沒有人開始踹我,這可以說是不幸中的大幸了。也從那時候開始,我覺得聚在一起互相當彼此回音的一群人往往是笨蛋們,一個笨蛋雖然會被嘲笑,但一群笨蛋的聲音就變的很大聲,雖然他們聲音大,雖然他們有推倒人的力量,但笨蛋終究是笨蛋。仗勢久了,就忘了自己的本質,總是要靠著別人在旁邊敲鑼打鼓才能說話,這也真是好笑。一下子我幫你,一下子你幫我,然後再大聲的一起說:這就是群居生活的真諦。我只好感嘆,一群人,負負永遠得不了正,因為笨蛋只會加法,不會乘法,所以他們一輩子大聲,說的卻都是屁話。無奈的是,人的生理構造就是這樣令人難過,我可以拒絕看他們醜陋的臉孔,卻怎樣也無法拒絕聽他們發出的可怕噪音。我也因此立志我一輩子都不要成為笨蛋圈裡的人,雖然我還是羨慕他們說話大聲,可以欺負人,但我就是不要跟他們同流合污。
我開始思考,為什麼我會被一群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的人欺負,明明我就沒說錯什麼。他們根本搞不清楚狀況,可是卻大聲的說別人錯了,因為他們人多,所以囂張。我越想越清楚,他們根本不在乎什麼是對,什麼是錯,他們只不過是在享人欺侮人的快感,當一個人能把另一個人踩在腳下時,那種莫名其妙所產生的優越痛快感應當是吸引人的吧;所以大欺小,強欺弱的事件才會不斷的上演。當個體不再是個體,當個體是群體的一小部分,個體就不需要為整體的任何行為負責,個體也因此擁有整體的力量,所以可以痛快的做自己一個人的時候不敢做的事,所以可以享受盲目踐踏生靈的快感。這就是,一堆笨蛋所組成的整體,一群笨蛋所產生的群眾力量。
(要去補習了...待續吧...)
活在世界上,除了追求金錢,還要追求名聲。所謂的金錢,當然就是新台幣,如果你有辦法賺美金、人民幣,當然更好。人一但有錢,說話的聲音就不一樣;人一但有錢,走路的姿勢就虎虎生風;人一但有錢,再多不堪的行為都可以被接受。總而言之,一但你有辦法賺到錢,你就是天王,你就是天后,你就是萬能的天神。這是我在台灣這塊寶島生活了二十六年的心得。但無奈的是,當我還是個小學生時,我並沒有深深的體會到這一點,這也就是二十多年後我失敗的關鍵。說到名聲,其實也就是賺錢的方法,怎麼樣才能賺錢賺的又多又漂亮,這就是擁有名聲厲害的地方。
當我還是個小一學生時,我有一個朋友,有白白淨淨的皮膚,小小細長的眼睛,還有一頭烏黑亮麗的秀長直髮。每天,他的母親都幫他紮好一頭漂亮整齊的頭髮,讓他穿著燙整過的制服,像個小公主一般的來學校上課。我喜歡每天打電話給他,問他今天的回家功課是什麼。我總覺得,我們這樣每天的通話便證明了我跟他之間有種強烈的情誼,他是我最好的朋友,當然,我也是他最好的好朋友。相較於擁有忙於工作的父母親的我,我的頭髮永遠是簡單的學生頭,早上我可能會忘記整理,襪子永遠都找不到剛好的一雙,襯衫從衣服堆中檢出來時,往往也是縐巴巴的,更讓我印象深刻的是,其實我沒有洗澡的習慣,更不要說刷牙洗臉了。因此,我的特殊不只在於我豪邁的衣著,也在於我特殊的味道,這樣六年下來,我似乎沒有什麼朋友,連上面提到的那一位小公主,也在中年級時發現我的與眾不同而開始和我疏離。
小時後,一開始還不知道什麼是群眾力量。我們的生活就是順從鐘聲和老師的命令,鐘聲響了就要怎樣,老師說什麼就是什麼,沒有人會反抗,也沒有人敢反抗。一群人,就是聽著最有力的那個人說話,服從就對了。所以,一個人如果站在有力的位置上,管他到底有沒有力,他都可以讓幾十個人不敢跟他抗衡。老師說穿了也不過是一個轉圈圈等領錢的傢伙,但是他就偏偏站在老師的位置上,所以當學生的就只好乖乖的讓他指揮,讓他罵,管他有沒有所謂的道理。所以,群眾哪裡有力量,群眾是無力的,無力的跟一群待宰的小羔羊一樣,管他自己被吃有沒有道理,反正乖乖的等著挨宰就對了。但有一天,我突然發現,整件事情並不是像我所想的那樣單純。一群小羊,看到有權力的人是如此的殘暴,他們也會想要得到相同的權力。一隻小羊還是可愛無辜的,但三隻小羊就再也可愛不起來了。在一群總是默默服從,不敢反抗的小羊前,一但給他們任何機會去欺壓弱小,他們絕不放過,甚至還要變本加厲。當一群小羊在一起,他們有力的很。就是在這個時候,我看到群眾的暴力。還記得那天是一個悶熱的夏季午後,我和一群人站著聊天,我們在聊的,是我們的姓氏。我依稀記得,姓李的好像有當過皇帝,雖然我不是那麼確定,但我好像在連續劇裡有看過這樣的情節。所以,我驕傲的說:「古代有姓李的當總統唷,我也姓李唷。」突然,有一個女生大聲的說:「哪有?誰呀?你是說誰呀?總統姓蔣,又不姓李,你亂說。說謊,說謊,說謊……。」那時候,沒人知道後來的總統還真的姓李。但別人姓啥跟我們又有啥勞子關係,總之,小學生能談論的話題總是特別多。我只記得那個時候的我完全慌了,我一時也想不出是誰當過總統呀,哎呀,是皇帝,但我真的想不起來哪個皇帝姓李呀。我只好紅著臉說:「是皇帝,是皇帝啦。」這時群眾鼓譟的聲音更大聲了:「哪有古代皇帝姓李的,你吹牛,你說謊,你吹牛,你說謊……。」接著,有人開始推我,一隻手接著一隻手,一邊推一邊大聲說:「你說謊,你說謊……。」直到我被推倒在地,大吼了一聲之後,那群人才笑著散開。現在想想,還好沒有人開始踹我,這可以說是不幸中的大幸了。也從那時候開始,我覺得聚在一起互相當彼此回音的一群人往往是笨蛋們,一個笨蛋雖然會被嘲笑,但一群笨蛋的聲音就變的很大聲,雖然他們聲音大,雖然他們有推倒人的力量,但笨蛋終究是笨蛋。仗勢久了,就忘了自己的本質,總是要靠著別人在旁邊敲鑼打鼓才能說話,這也真是好笑。一下子我幫你,一下子你幫我,然後再大聲的一起說:這就是群居生活的真諦。我只好感嘆,一群人,負負永遠得不了正,因為笨蛋只會加法,不會乘法,所以他們一輩子大聲,說的卻都是屁話。無奈的是,人的生理構造就是這樣令人難過,我可以拒絕看他們醜陋的臉孔,卻怎樣也無法拒絕聽他們發出的可怕噪音。我也因此立志我一輩子都不要成為笨蛋圈裡的人,雖然我還是羨慕他們說話大聲,可以欺負人,但我就是不要跟他們同流合污。
我開始思考,為什麼我會被一群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的人欺負,明明我就沒說錯什麼。他們根本搞不清楚狀況,可是卻大聲的說別人錯了,因為他們人多,所以囂張。我越想越清楚,他們根本不在乎什麼是對,什麼是錯,他們只不過是在享人欺侮人的快感,當一個人能把另一個人踩在腳下時,那種莫名其妙所產生的優越痛快感應當是吸引人的吧;所以大欺小,強欺弱的事件才會不斷的上演。當個體不再是個體,當個體是群體的一小部分,個體就不需要為整體的任何行為負責,個體也因此擁有整體的力量,所以可以痛快的做自己一個人的時候不敢做的事,所以可以享受盲目踐踏生靈的快感。這就是,一堆笨蛋所組成的整體,一群笨蛋所產生的群眾力量。
(要去補習了...待續吧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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