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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晨1:40分,我站在某一棟大樓的天台上,
抱著熱可可,希望能看到壯觀的天文景象。
天空是詭異的紫紅色,
我的心情是陰鬰的藍。
當我大喊:媽的!樓下的把燈關掉好不好!是沒有人理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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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光害實在是有夠嚴重,我現在住的地方並沒有百貨公司,也沒有大賣場,更沒有一間像樣的書店。這樣的地方,應該可以說是個小地方,照理說,越不繁榮的地方,應該越沒有光害。但是,在這樣鳥不生蛋的鬼地方,在凌晨時分,天空竟然給我出現那樣的鳥顏色!*&^%B!早知道我前一天凌晨應該先來做行前調查!!氣死我!真的是氣炸了!
一顆流星在不應該出現的方位劃過天際,那個地方是光害較少的西方,卻不是觀賞流星的正確方向。我來不及許願,只有阿阿阿阿阿的一直叫,接著,陪伴我的,就剩下那片有著醜陋顏色的天空了......看不到流星雨,我開始耍憂鬱,我覺得我準備好一堆的願望都不可能實現了,我是被遺棄的可憐人,我的2006就這樣沒了希望......
光害,既然叫做“害”,就應該被禁止!想開燈的人搭上厚窗簾,下班的公司行號就別在開燈了吧!看個星星都變成奢侈的行為,我真不敢相信我們竟然付電費來讓自己看不到夜晚的星空!縣市長應該要呼籲民眾在有特定天文景觀的日子一起早點關燈,又省電,又能享受美景......唉......我的流星雨,我的2006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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