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year and 2 months 2006年,4月26日,阿灶的爸爸媽媽結婚。 2007年,4月26日,阿灶出生2個月又16天,在外婆家第一次學會吸奶嘴,接著奶嘴就被他媽媽丟到一邊去。 2008年,4月26日,阿灶跟著姨婆出門玩,北海岸一日遊的行程讓他生平第一次看到海,看到船,摸到沙,踩海浪,爬上樹,玩溪水......完全就是一個樂到不行。 2008年,4月27日,阿灶一家三口的皮膚開始脫落,儼然就是一個被曬傷的現象...... 話說阿灶這個小孩非常喜歡小動物,每次回外公外婆家,他總要去對面的花店看小狗。若是回爺爺奶奶家,他就要去中庭花園看金魚。也因此跟會帶他去玩狗看魚的外婆跟爺爺培養出了深厚的革命情感。看到阿灶這麼喜歡小動物,我心裡總想著:「以後他如果說要養狗或養貓或養一些有的沒的,我應該要怎麼拒絕他......」 那天,當我看到我兒子衝向大海,撲向砂堆,抱住樹幹......我才深深的體會到接觸大自然對孩子的重要性。原來,小孩子是這麼喜歡花草樹木小溪大海,看著我那光著屁股的兒子在海邊踏浪,在沙灘玩沙,我真覺得他整個人都閃閃發光了起來。在網路上常常看到一些媽媽們帶著自己的小寶貝出遊,上山下海的到處玩,就隱約覺得自己實在是一個“肉雞”媽媽。鮮少帶阿灶出門的我,就算偶爾出門,絕大多數也是選擇有哺乳室的百貨公司。一來是因為哺乳方便,再來就是其實我不是個喜歡站在陽光下的人,一想到又熱又黏膩又會被曬黑,怎麼算都是缺點多過優點,關於這一點,總是喜歡約我去郊遊踏青的Weiwei最知道。所以,接下來,就是我揮別百貨公司的聲明稿了。我,決定要棄暗投明,從此從水泥磚裡走出去,帶著我兒子,拖著我老公,一起去郊遊!老娘豁出去了!如果能讓阿灶快樂,臉上多出幾顆黑斑又算得了甚麼,如果能讓阿灶眼睛閃閃發亮,曬得跟木炭一樣我也甘願。炙熱的陽光,狠毒的紫外線,我已經買好蘆薈膠在等你們了,來親吻我的肌膚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