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終於又出門了,跑了一趟台中縣地政事務所。我其實相當痛很去任何公家機關或學校辦任何事,因為每次去公家機關辦事情,我就必須承受一次美麗夢想與殘酷現實的衝擊。雖然辦公人員的蠻橫無禮已經不是什麼新鮮新聞,但是軟弱無力的我就是無法承受這樣的血腥的現實。爲什麼?爲什麼?我總是忍不住要大喊,爲什麼你們不知道什麼是基本的禮貌?! 面對一位做出極端無禮低劣行徑的公務人員,我常常不知該如何用優雅合宜的態度來面對。從我十五歲第一次申請公立學校的成績單,我就見識到一個〝人〞的嘴臉能有多難看,我發誓,在那個當下,我不認為那是兩個人在對話。已經接受完整國民義務教育的我繼續唸完了高中,我是一個相當受教的學生,也篤信書本中的處世方法,更是不遺餘力的實踐它。我知道人要孝順有禮貌,隨地丟垃圾是不好的行為,遵守社會規範是人民的義務,我知道在不同的場合應該做出相應的行為,面對長輩要恭敬,與人相處要有禮,對待弟妹要和善。但是,這一次,申請成績單,我卻不知道應該怎麼優雅的面對坐在辦公桌後面的地痞流氓。我開始懷疑,自己所受的教育是否不夠完整,從小學到大的倫理與道德是不是也跟健康教育一樣漏了一章沒有教,一章大人們覺得很髒,髒到難以啟齒卻其實是最切身的必備知識。而且,我猜,倫理與道德的這一章或許比健康教育的還要讓人感到羞恥,因為,連課本都沒印出來呀......。 所以,今天的我,在床上掙扎許久,翻來覆去就是不肯承認自己已經清醒,因為一醒過來就必須去地政事務所面對這個人生課題,學校不教,我也還沒學會的大難題。後來還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出了門,一咬牙,進了地政事務所的大門,先找服務台。當然,服務台的小姐除了給白眼,也指給了我一個服務人員的位置,讓我能順利的進行下一步驟。這位辦事小姐姓鄭,令我訝異的,她相當親切有禮的協助我處理好所有的應辦事項,我沒有受到無禮的對待,也沒有不知所錯的發窘,我們進行了優雅的對談,也順利的辦完所有事情。我內心的感動真是無法用筆墨形容,好久了,我都不覺得公務人員是人,但這一次,我才發現,原來他們也是人,是值得我尊重的人......。